输入图形码
当前位置:政策资讯 - 产业政策
为打造一流的合成生物产业发展空间载体,率先培育合成生物产业创新集群,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特制定本办法。
为打造一批以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传感器、现代时尚、精密仪器设备、安全应急与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为主导产业的特色产业园区,根据市、区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光明区特色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促进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更有竞争力的产业生态,我局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深汕办函〔2020〕628号)进行修订,编制形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若干措施》)(见附件)。现就《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措施》(深汕办〔2021〕23号),我局制定了配套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的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机制,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发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就《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为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宝安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加速高端产业集聚,打造深圳经济发展先锋样板城区和高质量发展智创高地,结合宝安实际,制定本措施。
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我区文化产业载体建设,有效连接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凸显园区集聚效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对《宝安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予以修订,更名为《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深圳市龙岗区科学技术协会)对2021年科普经费资助共20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配合做好我区设计方案优选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合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起草了《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重点项目”设计取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要求,现进一步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社会风尚,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推动龙岗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草拟了《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深港合作,促进前海总部经济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深化深港合作,引导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办公楼宇入驻率和产业集聚度,我局制定《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前沿科技领域升级,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助力光明区合成生物科技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光明实际,牵头编制了《深圳市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扩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加快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创新发展,我局制定《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栏目导航
当前可申报项目
1天后截止
21天后截止
2个月后截止
2021-12-29截止
2021-12-27截止